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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三节 贯彻华东局指示 开展土改复查运动

2013-08-01 18:37:19

   1947年7月11日,黄县县委、县政府在黄县城召开村支部书记以上的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了上级指示精神,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复查工作。会议提出了“树立贫雇农领导优势,一切大权归农会”的口号。随着《七七指示》的贯彻,全县复查运动中“左”的倾向更加日益严重起来。为了贯彻贫雇农路线,让贫雇农掌握土改复查的领导大权,黄县农村再次开展了党的支部及各群众组织的整顿建立工作。首先整顿村党支部。在学习讨论“为什么要树立贫雇农领导优势”之后,支委成员要在全体党员会上汇报过去自己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然后结合审查阶级成分情况,清洗出所谓党内异己分子,解除党支部中中农成分的支委职务。据统计,黄县7个区共清洗出所谓阶级异己分子和解除党支部内中农成分的支委330名。因支部成员中中农成分占多数而被解散的党支部就有38个。与此同时,突击发展了大批贫雇农党员,大量地提拔贫雇农成分的新党员为支委成员。另据8个区的统计,这一阶段共发展新党员1609名,其中贫雇农成分的党员1170人。经过整顿之后的村党支部,贫雇农成分占了绝对优势。新的村党支部建立后,即开始建立、整顿各群众组织。首先召开贫雇农会议,在诉苦、审查阶级成分的基础上,成立贫雇农小组(亦称贫农团),然后由贫雇农小组讨论选举出农民翻身代表,组成村农民翻身委员会。该委员会完全由贫雇农组成,负责领导全村的复查工作及其他党政军民等各项工作。农会成了村中最高权力机关。 7月中旬,黄县在农民翻身委员会的领导下,各村开展了向地主阶级的清算活动。其主要做法有二:一是在经济上“封门倒筒”。各村几乎在同一个时间封了地主富农(包括部分中农)的家门,将其全家人口“扫地出门”,没收其全部财产。与此同时,还号召其他富裕户献房、献地、献东西。二是在政治上进行批判斗争,加强管制。各区、村都普遍地召开了规模不同的斗争会。引导贫雇农刨穷根、吐苦水,向地主富农追浮财、要金银。声势较大的一次斗争会是7月25日城西区16个村庄的2000多农民,在城西松岚村联合召开的算账斗争大会。这次对地主批判斗争大会之后,各区、村都采取了措施,加强了对地主的管制。有的区召开“庆祝翻身,受降地主大会”,让地主等人在保证书上签字画押;有的区在全体农民大会上表决通过管制法,号召群众监督地主执行。如黄县城北区的管制法中就有以下的规定:(一)禁止地主恶霸法外行动。(二)罚处地主恶霸服劳役。(三)不准地主恶霸吃好饭。(四)地主见到穷人要低头,并要服从农会领导。(五)农会武装中,设地主恶霸管制小组,专门代表农民管理地主恶霸。地主恶霸必须服从管制小组命令,不得违抗。(六)地主恶霸必须立即具结画押,痛改前非。(七)地主恶霸犯罪逃跑时全家连坐。(八)地主恶霸如违犯管制法,轻者处罚,重者枪毙等。在这次清算中存有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各村普遍存有挖“黄货(黄金)”的思想,只注重追浮财,而忽视了要土地。二是开始出现乱打人、乱杀人现象。据统计,黄县在第二阶段中有17人在斗争中被打死。

  继黄县之后,海阳、蓬莱、长山岛、掖县、掖南、招远、招北、莱东和莱阳等县,也都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土改复查。7月,海阳县开始在全县开展土改复查工作。至10月底,共计批斗地主801户、富农866户、特务155人、恶霸20人,没收土地29万余亩、房屋9000余间、山峦3.5万亩、粮食26.2万斤,大牲畜3771头、银元26316元、金银15727两。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运动中犯了扩大化错误,侵犯了部分中农的利益,出现了乱打、乱杀的现象。7月8日至17日,蓬莱县委召开6000人参加的农民代表大会,发动在全县进行土改复查运动。至7月底,全县初步树立了贫雇农的领导优势,239个村成立了新农会,斗争1452人,打死斗争对象120人,挖出特务55人。如此“左”的做法,竟被华东局批评为右倾。8月,蓬莱县委改变了原先提出的一些正确的政策,强调要彻底克服“富农路线”问题,又出现了更为严重的乱打、乱杀现象。12月3日,根据胶东区党委的指示精神,蓬莱县土改复查运动停止。至此,全县共有621个村、55243户、13.8万人参加了土改复查运动;斗争果实是复查出土地14.1万亩,粮食730万斤,房屋4.54万间,牲口5015头,农具12.5万件,衣服36.8万件,黄金711两,白银2.3万两,银元30581元,北海币2794万元,其他物资折价8.72亿元。有35317户、14.2万人分到斗争果实。在长山岛,7月上旬,长山岛特区工委召开会议,在各村成立贫雇农小组,并把权力交给他们。从下旬开始,各区普遍召开贫雇农大会,批判“富农思想”,“改造各级领导”。 8月运动进入高潮。在运动中,斗争了封建渔霸、地主、富农,也斗争了一部分中农,没收了他们的船、网、土地和房屋,分给了贫苦群众,同时处死了一批斗争对象。

  

责任编辑:胡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