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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二节 贯彻中央指示 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2013-08-01 18:37:17

  烟台市各县积极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发动群众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1946年7月份,黄县、龙口、海阳、掖县、掖南、招远、招北等县首批开始进行土改。8月份,牟平县开始进行土改。烟台市各县土改运动的全部过程,都是在反对国民党军队的进攻中进行的,与支前、参军及发展生产等任务,紧密交织在一起。

  1946年7月,胶东区党委在莱阳城东吴格庄召开会议,部署土地改革工作后,北海地委与黄县县委共同组成土改工作队,由地委书记任队长,到城北遇家村和单家村进行试点。试点工作的步骤是:一是宣传发动群众,建立农会。主要是宣传上级指示精神,对农民进行土地还家教育,组织农民与地主富农算“谁养活谁”的账,从而使农民认识到封建剥削制度的罪恶。在进行阶级教育中,配合演出了话剧《白毛女》。在觉悟提高的基础上建立农会,在农会领导下,召开斗争大会,斗争地主。二是依据党的政策没收地主多余的土地、房屋、牲畜、农具和粮食,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8月下旬试点工作结束,北海地委在单家村召开了各县县委书记、县长、各救会长会议,推广了试点经验。9月,黄县普遍开展土地改革运动,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形成土改高潮。11月底,黄县的土改运动基本结束。黄县、龙口的土改运动,主要经历了三个步骤,即宣传发动、说理斗争、分配果实。第一步,宣传发动。土改运动开展之初,由于受战争形势和传统的法权和道德观念影响,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为了打开局面,县委、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地宣传党的土改政策的具体规定及其正义性、合法性。一是召开县区两级干部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县、区两级干部弄清土改的目的、意义、具体政策及做法。二是召开全县名流士绅会议,宣传党的土改政策,争取他们支持农民的正当要求。三是通过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广造土改舆论。并以区为单位举办村干部和贫雇农积极分子土改训练班,培养运动骨干。第二步,开展说理斗争。10月初,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县委、政府抽调大批县区干部驻点包片,深入到村,带领群众开展诉苦、刨穷根、算账对比的活动,澄清群众的模糊认识,激发群众的阶级感情,提高土改斗争的勇气和自觉性。第三步,分配土改果实。11月4日,中共黄县县委发出《关于斗争处理的指示》。明确指出:(一)在处理斗争果实中,要对群众进行“互助互让”和“有地大家种,大家齐翻身”的教育,克服自私自利思想,树立天下农民是一家的集体主义思想。(二)在分配处理斗争果实中,要根据“耕者有其田”的要求,公平合理的对待群众、干部和军工烈属。(三)成立以贫苦农民占绝对优势的“土地分配委员会”,以加强对土地分配工作的领导。到11月底,黄县土改运动基本结束。在土改中,全县共向地主要回土地232万亩,房屋4000余间。龙口特区(市)也在下半年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向地主要回土地1937亩,房屋260间。

  其它各县的基本做法,也大体相同。7月,海阳县委组织工作队深入各村,发动贫雇农向地主、富农进行说理算账斗争,清算出土地2.88万亩、山峦2847亩、房屋1100间,分给无地无房、少地少房农民。掖县县委和掖南县委分别在掖县城和马驿村召开县、区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五四指示》和胶东区党委莱阳会议精神,推行土地改革政策。会上,很多剥削家庭出身的干部纷纷表态要动员家庭献田。会后,土地改革运动在两县迅速展开。招远、招北县委分别在招远城和杜家村召开了分区委书记、区长、各救会长、农救会长及全体干部会议,历时1个月,传达、学习、贯彻《五四指示》,培训土改工作干部,具体部署两县土改工作。会后,各分区委也召开了村指导员、村长、农救会长会议,历时lO天左右。9月,两县土改运动逐步展开。县委抽调县直机关大批干部组成工作组,奔赴运动第一线,深入到户,组织农民开展诉苦算账活动。各村在村党支部和农会的领导下,普遍召开了斗争大会。10月,两县土改运动进入高潮。至12月,两县土改运动基本结束。据招远县统计,全县地主、富农共拿出土地5.03万亩、山岚1.21万亩。

  1946年8月下旬,中共华东局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召开了土地会议。会议结合山东解放区土改情况,反复讨论,具体制定了华东地区土改的原则、政策、方法和步骤,于9月1日发出《关于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指示》(简称《九一指示》),要求在年底以前全部或大部完成土地改革。

  《九一指示》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没收、清算、献田等方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并对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方法、分配土地的步骤等作了规定;还强调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确定工作的先后顺序。《九一指示》要求,在土地问题已经解决的地区,应充分注意发展与巩固农会和民兵组织,发展党的组织,培养和提拔群众干部,改造区乡政权,支前扩军;在已经清算而未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地区,应迅速清理、分配斗争果实,建立各类群众组织,支援前线与补充兵源;在所有实行土改的地区,应迅速全力进行土改,发动群众支前扩军;在临战区和边沿区,一般不发动进行土改,减租减息亦应谨慎办事。

  9月10日,胶东区行政公署就贯彻执行《九一指示》作了具体规定:民主政府要坚决支持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的正当要求和正义行动,在群众运动中决不能侵犯中农的土地;一般不变动富农土地;对中小地主的生活应予适当的照顾。同时,还规定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具体办法。10月8日,胶东区党委机关报《大众报》发表了《行动起来,坚决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社论,强调土地改革的主要对象是那些代表封建势力的大汉奸、大恶霸和大地主、土豪劣绅,对他们要坚决进行斗争。对一般中小地主则应采取调解、仲裁与献田等方式解决土地问题。根据胶东区党委和胶东区行政公署的具体指示,烟台市各县在《九一指示》之后,又掀起了土改运动的新高潮。

  

责任编辑:胡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