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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四节 处理烟台二中事件和杨禄奎事件

2013-08-01 18:28:46

  杨禄奎事件1947年5月,烟台二中学生被殴事件刚平息,烟台人民又进行了一场维护解放区的人权和民族尊严的外交斗争。5月23日下午5点40分左右,人力车夫杨禄奎自大马路东边的森林路引车北行,突遇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驾驶的一辆中型吉普车飞驰而来,在杨禄奎躲向路边已无处躲避的情况下,吉普车仍不减速,眼睁睁地将杨禄奎连车带人撞倒在地。顿时,杨禄奎后脑被撞破裂,脑浆溢出,惨不忍睹。肇事后,美籍驾驶员史鲁域琪见死不救,妄图驱车逃逸,幸被我同胞所阻,他才将杨禄奎送到附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严重,杨禄奎于当晚死去。

  事件发生后,史鲁域琪拒不认罪,“联总”驻烟办事处负责人也百般抵赖,激起了全市人民的极大愤慨。工人、学生等各界人士纷纷集会、游行和抗议,强烈要求政府严惩凶手,要求赔偿损失、抚恤死者家属和安葬死者。事件发生当天,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和烟台市总工会,一面对被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和临时救济,一面采取果断措施,联合向“联总”驻烟办事处提出抗议。5月24日,姚仲明市长召见“联总”驻烟代表李普尔,并申明市政府对处理这一事件的严正立场。李普尔则认为轧死一个中国人力车夫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企图敷衍了事。姚仲明市长严肃驳斥了李普尔的辩解,指出:“联总”口头上讲与解放区人民友好,而实际上经常用刀子来刺伤真正的友谊。外国人轧死中国人的事件在国民党统治区是司空见惯的,但在人民当家做主的解放区则是不能容许的。并重申,市政府支持市总工会提出的5项要求。烟台市总工会提出的五项要求是:(一)肇事人史鲁域琪应依法偿命;(二)“联总”负责安葬死者;(三)被难会员的医药、治疗、治丧等一切费用,概由“联总”负责;(四)抚恤被难者家属;(五)登报公开向解放区人民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同类事件。在全市人民的坚决支持下,姚市长同李普尔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斗争。最后迫使“联总”代表接受了全市人民的正义要求。于5月26日举行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

  

责任编辑:胡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