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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三节 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和巩固

2013-08-01 18:09:53

  第三节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和巩固

  加强抗日根据地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烟台市军民独立地坚持长期敌后抗战和巩固根据地、保卫根据地的重要一环。加强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完善各级抗日政权,才能团结各界人民,建立广泛统一战线;依靠抗日政权,摧毁伪政权,才能全力支援主力,保卫人民的利益。加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则可增强根据地的实力,以充裕的物力、财力保障根据地的军需民用,为夺取抗战的胜利,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也是根据地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其在教育群众、培养人才、鼓舞斗志、服务抗战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蓬黄掖集资创办北海银行

  创办北海银行,发行北海币是烟台市人民在抗战中的创举,是控制金融市场,打击伪币,巩固胶东抗日根据地的一项重要举措。

  北海银行是由掖县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创办的。1938年3月,日军占领胶东后,日伪“联合准备银行”的“联银券”在敌战区充斥市场,国民党政府的法币币值急剧下跌,奸商巨富乘机滥发票券,大发国难财,给根据地建设、军队供给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困难。为解决军需民用,第三支队党委于3月成立了财经委员会,并由财委会负责筹建自己的银行,发放使用自己的货币。根据当地群众“南山松不老,北海水长流”的传统提法,将银行定名为北海银行。第三支队支队长郑耀南聘请了原青岛中鲁银行经理张玉田参加筹办银行。在筹备过程中,先请邓文卿绘制出票面图案。然后,由张玉田到青岛托人刻成铜板,几经周折带回掖县。再托人到天津购买当时奇缺的印钞票用的道林纸,然后托掖县城里同裕堂私人印刷局印制,印钞筹备工作至7月基本完成。

  银行筹备的另一项工作是募集资金,开始北海银行是掖县自己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招股募集资金,并设有董事会。8月,中共胶东特委接管北海银行后,将银行改为胶东北海银行,决定将招股形式改成公私合营,资金由掖、黄、蓬3县集资。经过发动之后,实收股金102336元,其中,掖县55672元,黄县45664元,蓬莱县因受战事影响未能认交。

  为进一步扩大北海银行的影响,1938年12月1日,北海银行在掖县城举行开行典礼,第五支队司令员高锦纯和郑耀南到会讲话。大会宣布:北海币为掖黄蓬3县根据地通用货币,对私人土杂小票限期清理收兑;对山东民生银行的小票也设点兑换北海币;禁止伪“联银券”与敌票流通行使,违者没收。会后在各地张贴布告,并散发了《北海银行浅说》的小册子。当时,北海银行总行设在掖县城内大十字口南路西“大鸿昌”商号内,总行下设蓬莱、黄县两处分行。总行经理张玉田,副总经理兼黄县分行经理陈文其,总行办公室设秘书、文书和庶务;营业室设发行处、会计处和存贷处,全行职工30余人,均系雇员性质。

  1939年1月,第五支队于1月6日撤出掖县城,转入山区坚持游击战争,北海银行随军转移。北海银行先转移至黄县,后又转移到蓬莱,坚持了十几天后,决定暂时疏散隐蔽。后来,总行大部分人员随张玉田到了莱阳。总行分散不久,中共山东分局指示恢复北海银行。8月,北海银行在胶东财经委员会的领导下重新恢复机构和职能,北海币由胶东《大众报》社代印。是年冬,总行由莱阳张格庄转移回到掖县,印钞工作从报社分离出来,在掖县建立了印钞厂(又称二厂)。为了对外保密,北海银行曾用过“天兴福”和“东记栈”等字号。北海银行当年发行北海币324100元,累计发行量417100元。

  1940年春,日军对胶东根据地实行“三光”政策和经济封锁,再加上当地高利贷者的暗中勒索,致使农村金融呆滞紧缩,人民群众生活困难,直接影响了抗日根据地的生产和战事供应,为改善根据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对农贷工作的领导,胶东区根据农贷工作的要求,在县以上政府成立了“农村低利贷款委员会”(简称农贷会),由同级农救会长、财政科长、经建科长、银行行长组成并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门负责农贷的发放工作。在县以下的区、镇设立贷款所,对群众实行免利贷款和低利贷款,帮助农业、工业、渔业、盐业等行业解决资金短缺的困难。

  1940年8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省战工会)成立财政处。山东分局决定银行工作由省战工会财政处负责,成立山东北海银行总行,由财政处长艾楚南任总行行长。1940年,北海币当年发行790.54万元,累计发行832.44万元。1941年7月,山东分局提出建立独立的银行业务。省战工会根据分局指示,决定建立独立的北海银行组织体系,并在各地建立北海银行办事处与银行网。山东北海银行总行于1940年至1942年,分别建立了鲁中区分行、鲁北区分行、滨海区分行、清河区分行(后冀鲁边区与清河区合并,改名渤海区分行,辖6个支行)。山东北海银行总行成立后,原胶东北海银行总行改称北海银行胶东分行。1941年又先后成立了北海支行、东海支行、西海支行和南海支行。南海支行成立后,因辖区太小改为北海银行南海办事处。

   1948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在华北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山东解放区的北海银行和西北解放区的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北海银行,是胶东抗日根据地创建的一家较早的人民银行。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北海银行在对敌开展经济斗争,发展解放区经济,保证部队供应,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也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直到1953年全国统一金融时才被人民币所取代,在胶东和山东解放区整整流通了15年。 建立和完善各级抗日政权政权问题是抗日根据地的根本问题。有了抗日政权,人民就有了领导核心,持久的抗日战争就有了赖以支撑的坚实基础。烟台市各县的抗日政权是在抗日烽火中建立、发展和巩固、健全起来的。 1938年3月至5月,掖县、蓬莱、黄县相继建立了抗日民主政府。为了巩固抗日阵地,统一领导3县抗日政权,中共胶东特委于1938年8月15日在黄县成立了北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这是胶东区和山东省第一个专署级的抗日政权。在北海专员公署成立的推动下,各县县委和抗日武装都加快了建立抗日政权的步伐。1940年2月25日,招远县各区、乡代表在陡崖曹家成立了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选举王德安为县长。到2月底,招远县在全县9个区中建立了7个区公所。4月,招远县委、县政府继蓬莱县临时参议会于3月成立之后,按照“三三制”(即中共党员、左派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大体各占三分之一)政策,推选临时参议会参议员,于4月5日正式成立了招远县临时参议会,选举李桂甫为参议长。同月20日,栖霞县参议会成立,选举刘维和为参议长。24日,栖霞县抗日民主政府在苏家店镇林家村成立,选举姜茗为县长。5月13日,中共莱阳县委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在北山口村(现属莱西市)召开会议,宣布成立莱阳县临时参议会,选举谢明钦为参议长。并正式成立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选举李芸生为县长。下旬,福山县抗日民主政府在蓬莱县大道刘家村重新秘密成立,选举郝艺军为县长。牟平县和海阳县的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比较晚。1941年1月下旬,牟平县临时参议会在合子村召开会议,选举刘诚为参议长,同时成立牟平县抗日民主政府,选举郑省农为县长。2月,胶东区党委决定设立牟海县,任命滕民生任牟海行署主任。4月9日,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在盘石店乡小店村成立,选举张维兹为县长。至此,烟台市境内除烟台和长山岛外,已全部建立了抗日民主政府,领导各界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

  在各县抗日民主政权普遍建立的基础上,胶东区党委决定成立海区一级的抗日政权,以便加强领导各县的抗日政权。1938年8月,北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率先成立。1940年9月,东海参议会和东海行政专员公署成立。11月,西海行政专员公署成立。1941年2月6日,根据山东省参议会的指示,在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筹备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选举曹漫之为主任委员。大会决定将胶东区抗日根据地划分为东海、北海、西海、南海4个行政区。东海区辖:文登、荣成、威海、海阳、牟平。北海区辖:蓬莱、黄县、栖霞、福山。西海区辖:掖县、招远、昌邑、潍县。南海区辖:即墨、胶县、高密、平度、莱阳。7月南海行政联合办事处成立。1942年6月,代表胶东人民的最高民意机关——胶东区临时参议会成立了。6月15日,胶东区第一届第一次参议员大会在海阳县后夼村召开。会上,宣布胶东区临时参议会成立,并选举同共产党友好的国民党山东省保安第七旅旅长姜黎川为参议长,张修己、徐宗尧为副参议长。会议还于30日通过了胶东区党委提出的坚持抗战,坚持团结,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政治、文化水平,提高妇女地位,安定社会秩序等为主要内容的《胶东区战时施政纲领》,并按“三三制”要求,选出了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组成人员。7月7日,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在栖霞县正式成立,王文任主任,曹漫之、林一山任副主任。这样,在烟台市境内就建立起从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到4个海区专员公署(办事处)和县、区、乡、村6级完整的抗日政权体系。后来,根据抗战形势的变化和方便领导的需要,烟台市境内各县又先后划分为掖县、掖南县,蓬莱、蓬东县,招远、招北县,栖霞、栖东县,牟平、牟海县,莱阳、莱东、五龙县和牙前县等。

  在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的领导下,各海区专署都充实和完善柴了办事机构。在已被八路军解放的地区都建立、健全了县、区、乡、村政权机构,形成了自上而下县设工商管理、民政、财政、教育、公安等科室,区、乡设助理员,村设村政委员会的抗日政权领导体制。从而有力地保障了人力、物力、财力的供给,支援了八年的抗日战争。在抗日战争时期,胶东各级抗日政权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如1938年8月,北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通过团体选举的方法,即由当地抗日群众团体代表、抗日军队代表和抗日民主人士联席会议选举成立的。抗战初期,由于一些地区刚刚解放,县级抗日政权也是采用团体选举的方法成立的。1941年2月,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成立后,根据地中专署、县、区、乡、村抗日政权的建立转向了群众性的民主选举,即选举前进行民主宣传、选民登记等工作。选举是根据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公布的选举条例和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制定的选举办法,有计划进行的。1942年6月成立的胶东区临时参议会,则是根据省战工会的指示,采取区域团体选举和聘请相结合的办法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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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