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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三节 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和巩固

2013-08-01 18:09:53

  发展人民抗日武装

  人民抗日武装是建立和巩固抗日根据地的重要条件,是抗日根据地的支柱和保卫者。抗日根据地只有发展了强大的人民抗日武装,才能同凶恶的敌人作斗争。烟台各县的人民抗日武装,经历了一个创建、发展和壮大的过程。

  抗日战争初期,烟台各县都组建了人数不等的抗日武装,发动了抗日武装起义。这些抗日武装先后参加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和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1938年9月统编为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五支队。这支部队作为胶东人民抗日的主力部队,八年中驰骋在胶东战场,同日本侵略者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1939年,为了保卫和巩固不断扩大的抗日根据地及抗日民主政府,在各县武装起义部队升级为主力部队之后,在胶东区党委领导下,各县又重新组建了一支地方抗日武装。1939年9月,中共胶东区委根据山东分局的指示,将胶东区党委军事部改为山东省第三军区,第三军区下设东海、西海、南海、北海四个军分区。同时决定各县建立抗日游击大队(简称县大队,后改称县独立营),区设抗日游击中队(简称区中队)。各县的县大队、独立营由军分区统一领导,是各县的地方武装,也是配合主力部队作战的主要力量。

  在人民抗日武装组织中,各县还有一支群众基础广泛、劳武结合的民兵组织——人民抗日自卫团(简称自卫团)。自卫团是基层的抗日武装组织,也是地方武装的后备力量,每年都有大批自卫团员参加县大队、独立营。黄县、招远、掖县、蓬莱等县的人民抗日自卫团成立于抗战初期,牟平等县则成立的晚一些。人民抗日自卫团的组织系统是:县设县团部,由县委领导兼任指挥,区设区团部、乡设乡团部、村设村团部。1940年11月,人民自卫团按部队建制进行整编。整编后县设总团部,为县级最高领导机关,配备干部5名;区设团部,配备干部3名;乡设营部,配备干部2名;村设连部,配备连长和指导员。连以下设排、班和游击小组。

  人民自卫团的任务有五项:一是配合主力部队和地方武装,打击日伪军的有生力量。在配合作战中负责带路、运输物资、接送担架、拆桥破路、封锁袭击日伪军据点、传递情报或直接参加战斗。二是掩护群众和伤员安全转移,迟滞日伪军的行动,尽力减少群众的损失。三是维持社会治安,清查缉拿汉奸、特务,打击首恶分子,分化瓦解伪军。四是协助抗日民主政府推行政策法令、征收抗日救国粮款。五是劳武结合,武器不离身。一面坚持劳动生产;一面站岗放哨,习武练兵,提高军事素质和技能,随时准备参加战斗。

  人民自卫团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抗日根据地里18至45岁的中青年农民都踊跃要求参加,每个县都有几万人参加自卫团。有的县,还把自卫团中的骨干力量组成青年抗日先锋队(简称青抗先)。据统计,1940年底掖县有自卫团员32958名,其中基干团员(18岁—25岁)16443名、普通自卫团员(26岁—45岁)16515名。全县还有游击小组539个,组员2164名。1940年蓬莱县有自卫团员5215名,到1941年2月发展到13763名。各县青年都把参加自卫团,当作一种荣耀。参加了自卫团的人,在战斗中听从命令,服从指挥,积极参加战斗。1941年6月,日伪军在黄县大陈家村设立据点时,白天伪军逼迫群众修炮楼,晚上自卫团员就破坏炮楼。据点修好后,自卫团员奉命活跃在据点周围,不断困扰敌人。到了晚上,自卫团员就用土枪、土炮袭扰敌人,让日伪军坐卧不安,夜不能眠。遇到零星的伪军活动,就寻机消灭他,搞得他们日夜不得安宁。

  各县自卫团在配合主力部队作战中,创造了辉煌的战绩。如蓬莱县自卫团仅1940年下半年,就参加大小战斗39次,袭扰敌人49次,毙伤俘日伪军21名,破路48次、2050里,破桥10座,砍电线杆540根,收割电线1810斤。据1944年9月10日胶东《大众报》报道,招远县自卫团共进行大小战斗170次、配合作战34次,毙伤俘日伪军48名,缴获长短枪19支、手榴弹炮弹164枚(发)、子弹800余发,平毁碉堡7座,砍电线杆3500根,收割电线470斤。

责任编辑:胡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