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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节 中共胶东特委发动天福山和威海起义

2013-08-01 17:54:20

  第四章

  坚持全面抗战路线,举行抗日武装起义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军向北平附近卢沟桥的中国驻军发动突然进攻。国民党第二十九军一部,在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和全国人民抗日救亡热潮影响下,奋起抵抗。8日,中共中央向全国发出通电,呼吁全国人民、政府和军队团结起来,抗击日军的侵略。9月23日,蒋介石被迫接受了共产党的建议,承认了共产党及人民军队的合法地位。至此,以国共两党为主体的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山东省委根据党在敌后开展游击战争的方针和《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以及中共中央北方局提出的“每个优秀的共产党员脱下长衫,到游击队去”的号召,结合山东的实际情况,于9月制定了发动抗日武装起义和组织抗日武装的10条纲领。纲领指出:建立党直接领导的武装,发动抗日武装起义和组织抗日武装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在韩复榘军队开始撤退或溃散,日军尚未到达或立足未稳之时,是发动起义的最好时机;起义部队可用“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或“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的名义;用“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枪出枪”的口号,筹集抗日经费和枪支弹药。省委还制定了分区发动抗日武装起义的计划,并请求中央和北方局派一批红军干部和抗日军政大学学员到山东帮助组织抗日武装。

  10月中旬,中共山东省委在济南召开紧急会议。会后,山东省委派林一山和张加洛等一批共产党员回到胶东。此时,根据国共谈判达成释放政治犯的决议,被国民党关押在监狱里的共产党员理琪、宋澄、宋竹庭等出狱后,亦被山东省委派回胶东。这些同志回胶东后,积极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恢复发展党的组织,组织群众,发动人民抗日武装起义。原来留在胶东各地的党员同志,也抓住这一时机,恢复和建立党的组织。

  1937年9月,共产党员于眉受中共中央北方局派遣,回家乡蓬莱县开展党的工作,先后发展了一批共产党员,并建立了以于眉为书记的中共蓬莱县支部,11月成立中共蓬莱县委,于眉任书记。10月,共产党员刘坦从国民党监狱被释放,回到招(远)莱(阳)边区与共产党员田绰永等取得联系,在马连庄(现属莱西市)成立了中共平(度)招(远)莱(阳)掖(县)边区临时委员会,田绰永任书记。11月,原中共海阳县委书记刘仲益和孙铭瑞、孙世堂等从国民党监狱获释回到海阳后,找到李桂岩接上组织关系,重新成立了中共海阳特支,刘仲益任书记。l 2月上旬,理琪受中共山东省委指派,从济南回到胶东后,在中共胶东临时工委的基础上,重新成立了中共胶东特委,理琪任书记,吕志恒任副书记,特委委员有林一山、张修己、柳运光、李紫辉。12月,共产党员吴青光在与中共山东省委接上组织关系返回莱阳后,召开了党员干部会议,传达了省委对莱阳党组织的指示,并根据省委指示成立了中共莱阳县委员会,吴青光任书记。同月,从狱中返回胶东的宋竹庭、于克恭等人,根据中共胶东特委的指示,成立了中共牟海临时工作委员会,宋竹庭任书记。原有烟台市各县的党组织也都得到恢复和发展。

  为了准备发动抗日武装起义,12月15日,中共胶东特委在文登县沟于家村召开了特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理琪、吕志恒、张修己、林一山、柳运光、张修竹、宋澄、王台、于得水等。会上,理琪传达了中共山东省委在10月中旬紧急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分区发动群众举行武装起义,在胶东以文登、牟平、莱阳一带的抗日武装为基础成立“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以下简称“第三军”)的指示。会议并就武装起义的时间、地点、人员、准备工作及起义后的行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会后,胶东特委领导人除少数留在本地赶写传单、标语和制作“第三军”大旗外,其余人员分别到烟台、文登、荣成、威海、牟平、海阳、蓬莱和黄县等地组织发动群众。

  第一节中共胶东特委发动天福山和威海起义

  1937年12月24日,按照特委扩大会议的决定,中共胶东特委在文登县天福山举行抗日武装起义。参加起义的有昆嵛山红军游击队全体成员及农民、学生、知识分子等共80余人。中共胶东特委书记理琪郑重宣布: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成立。参加起义人员组成“第三军”第一大队,于得水任大队长,宋澄任政委。随后,中共胶东特委决定:理琪、吕志恒、林一山等主要负责人继续发动群众,扩大武装;张修己、张修竹留在文登县沟于家村做联络工作;“第三军”第一大队西去进行抗日宣传。天福山起义及“第三军”第一大队的成立,标志着共产党独立领导的第一支胶东人民抗日武装的诞生,揭开了胶东武装抗日的序幕。

  天福山起义后,“第三军”第一大队自天福山出发,向西行进,开展武装宣传工作。31日,队伍行至文登县米山乡岭上村时,突然遭到国民党文登县县长李毓英组织的地方武装数百人的包围。为了避免冲突,政委宋澄等29人与之谈判,竟遭逮捕,于得水乘机指挥其余人员突围脱险。李毓英把宋澄等29人绑押文登城后,杀害了金牙三子(乳山市人,原名邢京昌)、王洪、隋原清3人,余者被投入监牢,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岭上事件”。与此同时,由中共胶东特委派往牟平、海阳进行抗日宣传的于克恭、丁希昆等人,在海阳县圈港村(现属乳山市)也遭到国民党海阳县县长赵长江部队的包围袭击,共产党员丁希昆、王润恒、邵川田等光荣牺牲。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阻挠、破坏和镇压,中共胶东特委一面积极进行革命活动,继续发展抗日武装,一面向国民党文登县政府提出严正抗议,并大造革命舆论,迫使他们不得不释放宋澄等同志。

  “岭上事件”发生后,使刚刚成立的“第三军”受到了很大的损失,但中共胶东特委发动抗日武装起义、建立抗日武装的方针和决心没有改变,又于1938年1月成功地发动了威海抗日武装起义。1938年1月初,林一山在威海得知北平政法学院“民先”队员孙端夫在威海正同袁时若、孙明光(孙玺祺)、赵野民等人组织抗日武装时,便与他们取得联系。通过孙明光的关系找到其胞兄、国民党威海卫行政区管理公署专员孙玺凤商谈抗日,以争取孙玺凤的合作。随后,理琪等也到了威海,一面布置起义事宜,一面继续做好孙玺凤的工作。当孙玺凤同意了理琪提出的条件后,胶东特委决定发动威海武装起义。参加起义的人员由威海、文登的党员、“民先”队员及部分学生、农民共100余人组成。15日凌晨,各路参加武装起义的人员分别从文登县大水泊、沟于家和威海郊区的羊亭等地赶来,同威海市区的人员汇合于指定的地点,并配备了理琪与孙玺凤谈判所得到的100多支枪及其他军用物资,组成了一支人民抗日武装。16日,起义部队在威海卫行政区管理公署院内召开大会,理琪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分析了中华民族当前面临的危险,号召大家到农村去发动、组织民众,开展武装斗争,联合一切力量打击日本侵略者,保卫家乡,保卫胶东。当日下午,起义部队向文登县沟于家村转移,后编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一大队。威海武装起义的成功,壮大了胶东人民抗日武装力量。

  随着抗日起义队伍的壮大和形势的发展,为了加强对抗日武装和地方工作的领导,1938年1月19日,胶东特委决定成立胶东军政委员会,理琪任军政委员会主席,吕志恒任军政委员会副主席,林一山任政治部主任。同时,将“第三军”所属部队整编为两个大队和一个特务队。第一大队,孙端夫任大队长,宋澄任政委;第二大队,于烺任大队长(不久于得水接任),林乎加任政委;特务队由杜梓林任队长,孙镜秋任指导员。

责任编辑:胡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