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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历史大事记第二卷(1949~1978)概述

2017-02-23 15:26:27

 

  (二)

  从1953年到1956年8月,是我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在这期间,“两地一市”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着手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大力加强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各级人民政权的建设。特别是通过整党和开展反对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的教育,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952年底,我国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完成后,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主席的建议,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经验,于1953年6月提出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制定的第一条总路线。其主要的内容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10月开始,“两地一市”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活动。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人民代表会、干部会、劳模积极分子会和报告员宣讲会以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认识总路线,拥护总路线,调动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全区顺利地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1953年是我国首次编制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两地一市”的国民经济在调整中得到了发展。国营企业得到巩固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形势是好的,在许多方面有很大的突破与提高。

  1953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发表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根据党中央的部署,“两地一市”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自1953年开始,大体经历了建立互助组、组织初级农业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3个发展阶段。到1954年冬,农村出现了办初级农业合作社的热潮。1955年9月,传达贯彻《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指示后,出现了办高级农业合作社的高潮,广大农民冲破个体经营的小圈子,踊跃参加合作社,大批初级合作社转并为高级合作社。至1956年5月,两区各县农村全部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入社农户占总户数的94.3%。至此,“两地一市”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中共文登地委、莱阳地委和烟台市委在加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对广大的手工业劳动者也进行了社会主义的改造。对这些个体劳动者的改造,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其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据1954年8月统计,莱阳地区在18种主要手工业行业共8.5万从业人员中,组织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16处,生产小组256个。烟台市个体手工业者共1771户、从业人员4471人,全部参加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生产小组。手工业组织起来后,由于改变了生产关系,实行了有计划的集体生产,分工协作,并不断改进技术,提高了产量和质量。到1956年底,“两地一市”全面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是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任务,这一运动主要在烟台市和莱阳、文登地区各县城镇中进行。1956年,莱阳全区有私营工商业户1.55万户,从业人员2.2万人。烟台市有私营工商业户3150户,从业人员9200余人。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坚持了“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和平赎买、积极改造”的方针。到1956年,莱阳地区实行各种改造形式的私营工商业户占总户数的92.7%,烟台市较大的私营工商业户全部实行了公私合营。通过和平的方式,采取赎买的政策,顺利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不久,党内发生了高岗、饶漱石进行反党分裂活动的严重事件。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揭露了高岗、饶漱石分裂党中央,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遵照山东分局的指示,文登、莱阳地委、烟台市委分别召开各县市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揭发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罪行的材料,学习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决议文件。通过传达学习,广大党员普遍认清了高、饶反党集团的实质,分清了是非界限,充分认识到加强党的团结的重要性,保证了过渡时期党的总路线的实施。

责任编辑:党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