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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历史大事记第二卷(1949~1978)概述

2017-02-23 15:26:27

 

  (三)

  从1956年9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前夕,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的时期。在这10年间,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开展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贯彻八字方针、调整恢复国民经济和在城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在这10年间,党中央领导全党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各项事业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和经验。这是10年工作的主导方面。但是,由于当时国际局势的复杂多变和国内建设任务的艰巨繁重,又由于缺乏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现成经验和党在指导思想上的错误,致使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受到严重的挫折,出现了较大的失误。

  1956年9月,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始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召开了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指出,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党的“八大”路线是正确的,它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八大”闭幕后,莱阳地委、烟台市委组织干部群众进行了初步学习。10月,遵照省委要把“八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干部和党员中去的要求,莱阳地委专门召开会议并成立了“八大”文件学习委员会,加强对学习的指导。烟台市委也为此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八大”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消除党内存在的某些消极因素,加强党内外的团结,并以实际行动完成“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

  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6月10日,莱阳地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制订整风运动计划。之后,地委机关及所属各县委机关开始整风。22日,烟台市委召开各部、委,市人委各科、局负责人和各级党委书记及宣传部长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至7月份,莱阳地委所属各县的区、乡、镇机关也开始进行整风。正当整风运动正常发展的时候,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利用这次整风的时机,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中共中央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右派斗争。在反右派斗争中,发生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许多干部和知识分子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幸后果。莱阳地区和烟台市同样发生了扩大化的错误。1959年开展的反右倾运动,又错误地打击了一批敢讲真话的同志,使他们受到错误的批判和处分。

  1958年5月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根据毛泽东主席的创议,提出并通过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这就是:“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这条总路线指出,党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实行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坚持工业和农业、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莱阳地委和烟台市委相继传达贯彻总路线精神,并组织宣传队伍,层层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基层作传达报告,有90%多的群众受到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尽快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但在贯彻中忽视了客观经济发展规律,夸大了主观意志的作用,在跃进中出现了高指标、高估产和浮夸风的偏差。莱阳地委要求各级党委在保证完成《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所规定的粮食指标基础上,提出了一年过长江,争取实现亩产千斤专区的目标。工业上提出确立钢铁工业的“元帅”地位。特别是中央在北戴河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后,莱阳专区、烟台市与全国一样,掀起了全民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莱阳地区组织了2.6万余人,上山砍树挖煤,开矿炼铁。同时,还组织了规模巨大、有百万人参加的钢铁大会战。两地一市的“大跃进”,造成了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市场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发生困难。

  在开展大炼钢铁运动的同时,莱阳地委和烟台市响应毛泽东主席“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号召和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决议,领导和发动莱阳地区和烟台市郊区广大社员,兴起了联乡联社转为人民公社的热潮。到9月上旬,参加人民公社的农户占总户数的99.8%。在公社化的基础上,“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取代了乡、镇政权组织。由于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混淆了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界限,造成了原来各个农业合作社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到1959年,中共中央确立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才较好的解决了平均主义的间题。

  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再加上旱、涝、风、虫等自然灾害的原因,烟台地区的国民经济从1960年初到1961年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发展比例失调,农业大幅度减产,粮食供应严重不足,人民群众生活极度困难。为了战胜严重的灾荒,烟台地委召开了一系列生产、生活会议,加强对生产救灾工作的具体领导,全面细致地安排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各级党委发动群众,种粮种菜,节约粮食渡过难关。为此,全区抽调大批干部到生产第一线参加劳动,领导生产。同时,还抽调了30多万劳动力,充实了农业第一线。从1960年冬,烟台地委开始纠正“左”的错误。地委要求各级干部深刻认识“一平二调”、“共产风”破坏农业生产的严重性,号召重新学习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精神和关于彻底清理“一平二调”,坚决退赔的指示。经过一段工作,烟台地区的“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特殊风、瞎指挥风)得到了纠正。

  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作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并确定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农、轻、重为序”的指导原则。这次会议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纠正了“大跃进”的错误。烟台地委认真贯彻了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精神,对烟台地区的国民经济实行全面调整,制定了本地区贯彻“八字方针”的措施和国民经济调整意见。对全区工业作了全面调整安排。对轻工业和手工业产品产量作适当的提高。使工业生产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保证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同时,还采取了大力精简职工,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减少城市人口等措施。这一时期,各级党组织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对整风反右和“大跃进”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错划为右派和受到错误批评处理的部分人进行了甄别平反。自1958年整风补课和1959年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以来,全区共批判了2. 33万人,其中受各种处分的有1.53万人。自贯彻郑州会议以来,根据党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烟台地委从4月开始,通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加强督促指导,使甄别工作加快了速度。到1962年,甄别工作基本结束,受批判和受处分的人员95%以上都平反纠正,并给予赔礼道歉,安排相应的工作,达到了团结同志,共同对敌的目的。通过这一系列正确措施的实施,提高了党的威信,密切了党群关系,顺利地渡过了三年困难时期,使烟台地区经济基本得到恢复和发展。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笔题词,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团中央也发出通知,号召各级团组织要引导青少年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烟台市各级团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在全市青少年中迅速掀起了学习雷锋活动的热潮,并结合烟台实际,广泛开展了学雷锋包户送温暖活动、“五送二包一助耕”活动,并把每年3月5日定为全市学雷锋奉献日。烟台地委也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通知,各行各业掀起学习热潮。全民学雷锋活动,大大激励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推动了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

  1964年,毛泽东主席向全国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号召全国人民学习大寨人战天斗地的苦干精神。从1964年3月开始,烟台地区农民群众响应毛泽东主席的号召,以大寨人为榜样,掀起了学大寨的热潮。烟台地委在发动学大寨的同时,还号召全区农民学习山东省委表彰的“山东大寨”—黄县下丁家大队。下丁家大队依靠集体的力量,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征服了穷山恶水,实现了山地水利化、坡地梯田化、耕地园田化、荒山基本绿化。1975年1月,山东省农业学大寨会议在烟台举行,充分肯定了下丁家大队的经验。烟台地区学大寨的10年中,在坚持搞好农田基本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山水林田综合治理”;“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粮食产量上《纲要》过“长江”;实行科学种田,执行“农业八字宪法”;“大办社队企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到1976年12月,全区15个县、市中有13个县、市建成为大寨式的县、市。

  1964年,烟台地委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全国都要学习解放军”和“工业学大庆”的号召,组织全区各级干部、党员和广大群众开展了大学解放军和大庆的活动。通过学习解放军,各级干部坚持了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转变了工作作风,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区广大职工以大庆为榜样,学习铁人王进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的活动,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深远的影响。

  烟台地区城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从1963年7月开始到1966年5月结束的。1963年5月和9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布《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烟台地委按照中央的部署,于1963年7月,召开各县、社党委书记会议,进行传达部署,首先在即墨、栖霞、黄县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试点。《后十条》公布后,烟台地区的农村社教运动从1964年2月开始在全区各县逐步展开。为搞好社教运动,全区共抽8.1万多名干部组成工作队进驻搞社教的单位帮助工作。同年11月,山东省委在海阳县进行社教试点。由中央各部委、省委和烟台地委联合组成1. 6万余人的社教工作队,进驻海阳县各公社和生产大队帮助工作,历时10个月,于1965年底结束。同月,城市社教运动也在烟台工交、财贸、商业等企业系统逐步展开。1965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对农村社教运动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纠正了社教运动中的一些错误作法。

  1963年至1966年,在烟台全区范围内进行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中的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使大批基层干部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和处分。据重点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海阳、长岛、文登、乳山、荣成、威海等县、市1966年7月统计,运动中受各种处理的党员占6县、市党员总数的16%。烟台地区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历经3年,于1966年5月结束。

  从1956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0年中,烟台地委在贯彻执行“左”的指导方针的同时,仍以主要精力领导全区人民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正确方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到1965年底,全区的工农业生产、农田基本建设、文教卫生、城市建设、科学技术、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等方面都发生很大变化,形势全面好转。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2.2亿元,比1962年增长45. 3%;粮食总产量达到41.7亿斤,比1962年增长30.7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5.6亿元,比1962年增长27.85%。

责任编辑:党史研究院